一、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路基面应保持横向排水畅通。
二、路肩宽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地段不得小于1.0m;线路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路堤地段不得小于0.8m,路堑地段不得小于0.6m,电气化铁路、无缝线路和机械化维修作业地段有条件时宜加宽至1.0m。
三、侧沟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干旱少雨地区或硬质岩石路堑可减少至0.4m),底宽不得小于0.4m,土质边坡为(1:1)~(1:1.5),沟底纵坡不得小于2‰,困难地段不得小于1‰。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
排水设备应经常进行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等杂物应及时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路堑边坡上。
四、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电缆应从路堤外或路堑顶外通过。如遇过渡短经路从路肩或路堤边坡上通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2、电缆沿路堑顶部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2m以外。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5m以外。沿路堤坡脚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有护道时应在护道1m以外。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应低于路基面0.4m。
3、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段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4、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竣工资料应交工务段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