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口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和维护修复中,常采用粘接技术修补混凝土构件、结构和建筑物。为了更好地扩大使用范围,提高施工速度,保证工程质量,在交通部水运系统各科研施工、设计单位积累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由交通部组织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16节,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方案设计、材料、修补方法及施工要求、质量检验等。
本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负责。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意见和资料函寄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如进行局部修订或补充,其内容将刊登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