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中基坑回填一般规定?
【解答】1、基坑回填必须在构筑物的地下部分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不做满水试验的构筑物,在其墙的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进行基坑回填时,其允许填土高度应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
2、支撑的拆除应自下而上逐层进行,当基坑填土压实高度达到支撑梁或土锚杆的高度时,方可拆除支撑。拔除板、桩后的孔洞应用砂填实。
3、雨期填土应经常检验土的含水量,随填随压,防止松土淋雨。填土时基坑四周被破坏的土堤及排水沟应及时修复。、但雨天不宜填土。
4、冬期填土,在道路或管道通过的部位、不得回填冻土,其他部位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5cm.
5、基坑填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地面有散水的,不应低于95%;道路通过的部位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填土表面应略高于地面、清理平整,并利于排水。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