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原材料的储运与管理:
1混凝土用散装水泥、矿物掺和料应釆用散料仓分别存储。袋装水泥、矿物掺和料应用专用库房存放。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储运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运水泥、矿物掺和料的车、船应具有棚盖。
(2)水泥、矿物掺和料在储运过程中应釆取防潮措施,避免受潮。
(3)散装水泥储存过程中,应釆取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措施。
(4)袋装水泥、矿物掺和料仓库应设在地势较高处,周围应设排水沟。
(5)袋装水泥及矿物掺和料在装卸、搬移过程中不得抛掷。
(6)袋装水泥、矿物掺和料应按品种、规格分批码放,码放高度不宜大于1.5m。堆垛应架离地面0.2m以上,并距离四周墙壁0.2m?0.3m或预留通道。
2混凝土用粗骨料应分级釆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3混凝土外加剂应釆用仓库储存,冬期应釆取保温措施以防止外加剂受冻或出现低温结晶现象。
4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有堆放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5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试验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