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指导意见提出,推行公租房货币补贴,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并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以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
杭州将向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补贴,资助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并针对保障家庭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的租金补贴机制。
杭州还将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在国有土地征迁安置中选择货币补偿的,在按评估价格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被征收人按期搬迁且在领取货币补偿款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奖励。集体土地征迁安置,也将建立房产、土地行政管理等部门住宅房屋交易价格对接机制,刚性货币化安置单价,合理引导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另外,杭州将严格控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迁中实物安置的优惠政策幅度,并逐步减少实物安置房建设。同时,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引导被征收(补偿)人选择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