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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改保障房谨防“权力寻租”

2015/06/012247 作者:佚名
导读:商品房与保障房,一个价格高企,另一个专供保障,两者性质、税收、价格迥异。但如今,遭遇发展瓶颈的楼市在探索新解法,这两者之间的通道正在打开。

商品房与保障房,一个价格高企,另一个专供保障,两者性质、税收、价格迥异。但如今,遭遇发展瓶颈的楼市在探索新解法,这两者之间的通道正在打开。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5681万平方米,比3月末增加6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330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资金日益成为保障房建设中的瓶颈。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和依托商业开发实施改造的棚改项目,二者的推进都受到影响。林区、垦区、独立工矿区棚改配套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资金筹措压力更大。

打通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对接通道,成为一剂药方。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联合发文,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鉴于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防范权力寻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冯俊说:“选择什么区位的房源和怎么定价,都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必须提前进行制度设计,避免政府提供给低收入群体和棚改群众的福利变相转化成给开发商的福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陈飞建议,应对政府部门在参与搭建存量房和保障房桥梁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做好资金监管,防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部分城市实践证明,只要政策制定合理,决策科学,在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的过程中,就能实现居民、政府与企业三方共赢的局面。

江苏省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陆金峰算了一笔账:按3000套房源计算,如通过集中建设,一套房子从征地拆迁、建安工程到简装需30万元,3000套总投入9亿元,一年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就要7000万元;而通过收储社会房源,3000套房子一年的租金只要3000万元,还不到建设资金贷款利息的一半。

同样,打通普通存量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也确实有助于化解一些城市的高库存。以西部一省会城市为例,2015年投入国开行的贷款205亿元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按均价1平方米6000元计算和70%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可消化200多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占这座城市整个商品房年度投放量的1/10。

企业同样在此过程中受益。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江苏镇江、淮安等地进行了存量房改保障房的尝试,总裁陈小平说:“虽然没有盈利,但起码也没有亏本,因为房子空置在那里没人买,一年的财务成本就要上涨9个点。”

不过,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尽管成效初现,但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有专家反映,政府出手购买商品房体现了分类调控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楼市库存,但究竟效果如何,还有待继续观察。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目前部分城市还缺乏规范的操作细则,尤其是如何选择房源和定价方面难以把握,而且市场上缺乏相应的住房产品。从政府采购程序、选房标准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相关指导政策和操作规范有待细化。

另外,现有存量房的造价及税费成本较高,而保障房相应补偿标准与普通商品住宅市场定价差距较大,房地产企业积极性难以调动。

一些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坦承,之所以愿意提供部分房源作为保障房房源,主要是希望通过规模销售降低成本并及早回笼资金,但这部分房源的土地、建设和税费成本与正常渠道销售的房源并无二致,长期和大范围参与的意愿并不强。

冯俊说,商品房里面有土地费用、税费等,但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房的成本低于市场开发的项目,能不能把这块成本降下来是吸引企业参与的关键。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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