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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2015/06/021611 作者:佚名
导读:1.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操作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结核病、眼病以及对沥青、橡胶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参加操作;3.按规定发放劳保劳保用品

1.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操作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结核病、眼病以及对沥青、橡胶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参加操作;

3.按规定发放劳保劳保用品并应合理使用,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手不得直接接触沥青;

4.操作时应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操作人员中毒、受伤;

5.防水卷材和粘结剂多数属于易燃品,必须存放的不易着火仓库以及施工现场内都要严禁烟火,如须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

6.高空作业操作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

7.屋面施工时,不允许穿带钉子鞋的人员进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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