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日前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十三五”全国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编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
通知强调,“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应遵循保护优先、城乡统筹、依法依规、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废弃、污染、退化土地复垦治理。
通知明确,本轮土地整治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数据以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全国层面的规划着重明确“十三五”全国土地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总体目标,确定全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任务,提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等。省级规划着重明确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的目标方向,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各项土地整治任务,确定省级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任务,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土地整治工作,确保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全国和省级规划编制同步推进、上下双向衔接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编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各省(区、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部署开展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未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