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墙架安全要求
(1)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2)附墙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3)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竿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缆风绳安全要求
(1)当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采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每增高10m时再增加一组缆风绳;
(3)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刀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4)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林、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5)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角同时拉紧;
(6)当缆风绳需要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栓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7)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铁丝、钢筋、麻绳等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