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精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我协会受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决定开展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2017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2017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交有效的说明材料。
二、 报送内容及数量
1.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完整的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报送数量为一个项目,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一份。报送的成果文件必须是造价咨询企业在数据监测系统内所上报的项目。
三、 成果文件报送要求
1、报送专业范围(任选其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通用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类型: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3、提供成果文件要求: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需全面完整,并以清晰的内容反映工程计价的过程和依据。甲级企业所报项目金额在五千万以上,乙级企业所报项目金额在一千万以上。
4、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加盖印章),编制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编制时间等;
5、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纸制资料一律采用A4纸胶装成册,书脊加印单位名称,装订顺序按封面、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目录、工程项目计价表格依次排放。
6、成果文件范本详见附件。
四、 报送日期及地点
1、报送日期:2018年7月13日之前,未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按未报送成果文件处理。
2、报送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506室)。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薇 董 源
电 话:0851-85360205 0851-85360295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