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工程价款久拖不结及由此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4〕1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规定,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凡在各行政区域内依法招标的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纳入备案管理。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加强工程结算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竣工结算时限要求,对未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是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市建委将加强对两备案工作的考评并开展专门检查。
附件:
1、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申请材料及审查要点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申请材料及审查要点
3、吉林省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表
4、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申请材料及审查要点
1、《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登记表》
2、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计价条款;
3、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4、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及有关资料;
5、最高投标限价指标分析及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6、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及确定的建设工程概算批准文件;
7、备案时限:即办。
附件2: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申请材料及审查要点
1、《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要求企业自己填报,电子版);
2、中标通知书;
3、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有关资料;
5、备案时限:3个工作日。
附件3:
吉林省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表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4:
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编号:
注:本表一式四份(承、发包方、备案机关、竣工验收备案单位各一份)。
所需提供材料:1、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3、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有关资料(含电子版,刻成光盘);4、表中的价款以“万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