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典委
关于氢氧化铝佐剂标准的公示
时间:2017-12-28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编制工作的整体规划,氢氧化铝佐剂国家标准建立的研究课题已完成并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疫苗制品专业委员会审定。现拟对氢氧化铝佐剂标准(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氢氧化铝作为佐剂的疫苗制品。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联系人:王晓娟
联系电话:010-67079563
电子信箱:wangxiaojuan@chp.org.cn
附件:氢氧化铝佐剂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