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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原标准《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
附件1. HDB/YS001-2000
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商品编号740311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铜精矿(铜矿砂)(商品编号26030000)、未精炼铜(粗铜)、电解用铜阳极(商品编号74020000)及铜废碎料(紫杂铜)(商品编号74040000)加工生产阴极铜(电解铜)(商品编号740311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铜精矿(铜矿砂)(商品编号26030000)、未精炼铜(粗铜)、电解用铜阳极(商品编号74020000)及铜废碎料(紫杂铜)(商品编号74040000)为原料加工生产阴极铜(电解铜)(商品编号74031100)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某一质量单位的阴极铜所耗用的铜精矿(铜矿砂)的质量单位数、耗用未精炼铜(粗铜)、电解用铜阳极的质量单位数或耗用铜废碎料(紫杂铜)的质量单位数,包括加工过程中的工艺损耗。单耗标准是上下限。
工艺损耗率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阴极铜生产过程中所必须消耗但不能物化在出口成品中的金属铜的质量占总投入原料中铜的质量百分含量。
品位:指原材料或成品中金属铜的含量。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铜精矿(铜矿砂)、未精炼铜(粗铜)、电解用铜阳极和铜废碎料(紫杂铜)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3.2 产品品质规格
阴极铜的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GB/T 467-1997《阴极铜》)、国际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3.3 工艺损耗率
阴极铜工艺损耗率
3.4 阴极铜单耗
阴极铜单耗按公式(1)进行计算:
阴极铜品位
阴极铜单耗 = --------------------------------
原材料品位 X(1-工艺损耗率)
3.5 单耗标准
铜属出口征税商品,其标准值设上下限,外经贸和海关在审批、备案和核销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时,其单耗应在标准值的上下限之间,尤其不得低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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