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固原市纪委监委五措并举,切实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拧紧安全“阀门”, 确保万无一失,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市、县(区)、乡镇纪委层层签订《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安全责任明确到岗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审查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安全教育,重申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把审查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做好安全保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纪审查既要保证审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的双安全要求,严把工作程序,谈话、初核、立案或采取留置措施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总要求,从安全意识、工作方法、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谈话场所、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各个方面,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标执纪审查纪律要求、对准执纪审查安全薄弱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坚持边查边改,查缺补漏,消除隐患,确保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严格规范谈话程序。规范谈话室的使用,无特殊情况所有的调查谈话、审查谈话都在谈话室进行,并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审查组和案管室分别登记保管;严格执行谈话审批和谈话对象送达制度,按要求分别填写《临时谈话人员呈批表》和《谈话对象交接单》,做到审批、登记手续完备;县(区)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谈话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协作片区作用,做到有限资源整合、办案场所共用。
严格落实督查机制。市纪委监委坚持每季度对全市审查安全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各县(区)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日常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切实解决执纪审查中的困难和办案安全问题,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固原市纪委监委 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