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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棚户区的形成

2018/09/06213 作者:佚名
导读: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拆迁难、征收难、融资难等问题愈发突出,影响和制约着国家下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涉及城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拆迁难、征收难、融资难等问题愈发突出,影响和制约着国家下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征收法规不健全。目前,城中村改造已成为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城中村改造推进难的的核心在于土地征收问题,特别是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缺乏国家层面的政策规范和指导。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政府确定征收补偿标准低,与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个别群众对征收补偿“漫天要价”,远高于当地征收补偿标准。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价值司法系统在依法依规处理恶意滞迁问题上未有效发挥作用,政府实施房屋征收的能力不足,致使“钉子户”现象频发,影响整个项目建设进度,甚至影响多数已拆迁群众的回迁安置,严重影响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是棚户区改造成本加大。经过“十二五”期间大规模改造,商业价值较高、容易改造的区域,通过市场化运作已基本改造完成。目前待改造项目大多征收难度大、市场运作空间小、配套设施不全,其中较大比例是城中村项目。城中村项目征收补偿面积大,居民期望值高,难以同时满足项目资金自我平衡和现代城市严控容积率、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双重要求,改造难度程度更高。

三是城中村改造融资难。受新预算法约束,自2016年起,国家棚改专项贷款只能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项目。虽然政策性银行对各地有政策性贷款支持政策,但银行对一些县(市)信用评级较低,棚改贷款程序复杂,难度较大。而且要求各地采用“市带县”模式,由设区市代替所辖县(市)购买棚改服务,这种模式加重了设区市市本级财政负担,大多数县(市)财政由省级直管的管理体系也不协调,不少设区市感到难以操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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