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炉提前点火或到规定时间不熄火。
2、空调机在停瓦斯后,不进行管道空气排放,直接点火。
3、上料、出料超负荷,选煤厂水洗车间乘电梯。
4、特殊吊装无措施。
5、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社交通标志,危险地点不挂“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不设红灯示警。
6、火焊氧气、乙炔瓶(罐)不按规定摆放或乙炔瓶(罐)不安设回火器。
7、职工私自带非岗位人员进入施工重地。
8、电动起重设备无限位器或失灵仍继续工作。
9、“五口”不设防护栏,无临时防护。
10、架设杆不符合材质规定,腐朽、折断、不扒皮。
11、土建施工不执行“三有”(帽、带、网)的规定。
12、不按规定给十字盖。
13、脚手架搭设不够三块板或有一处探头,特殊架设脚手架不经有关部门检查使用。
14、吊挂葫芦没有保安器。
15、架子工作业时穿塑料鞋、硬底鞋,高空作业和上下大车人员穿塑料鞋。
16、从楼上往楼下扔建筑杂物,不采取安全措施,无人警戒。
17、选煤厂冬季胶带打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审批措施不落实。
18、扫车底时车固定不牢。
19、选煤厂现场处理机械故障、检修设备时,事先不通知集控室,不经集控室同意施工,施工结束后不向集控室汇报。
20、不按规定时间、次数、标准检查保养机械设备,出现问题不汇报、不积极主动处理而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21、选煤厂高道拿放车不锁闸、不按规定速度放车或用木楔止轮。
22、选煤厂大车道放重车吹哨不及时或不吹哨。
23、吊车工作时在吊车下停留或作业,吊车司机开车前不打警鈴、不嘹望,超负荷起重。
24、电锯工不按要求检查和更换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