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座煤矿入列二级标准化煤矿
拟确认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企业申报、市局初审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拟确认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等6座煤矿(见附件)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不予确认其标准化等级。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监管处。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马文江、王光伟
联系电话:0351-4117209、4117204
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
邮编:030012
2018年6月11日
附件:拟确认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6座)
1.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
2.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
4.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5.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
6.山西昔阳安顺北坪煤业有限公司
4座煤矿获延期或验收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8]63号
关于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
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报告》(吕煤基发〔2018〕2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23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1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230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矿井受主体企业破产重组、煤炭市场下行、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村矿矛盾、施工单位的债权纠纷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6个月,至2018年 12月1 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五、尽快完善配套选煤厂的建设手续,合理安排选煤厂的建设进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现矿井与配套选煤厂同时建成投运。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8年6月1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8]64号
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
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工期延期的请示》(市煤规〔2018〕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4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2011年5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792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矿井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8个月,至2019年 2月 1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五、尽快完善配套选煤厂的建设手续,合理安排选煤厂的建设进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现矿井、配套选煤厂、瓦斯电厂同时建成投运,配套选煤厂和瓦斯电站未建成投运前,本工程不得投入生产。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8年6月1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8]66号
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
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配套选煤厂竣工验收的批复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矿井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晋市煤局规字〔2017〕358号)收悉,根据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办法,省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配套选煤厂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和各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你局进行了复验,并上报了《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配套选煤厂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晋市煤局规字〔2018〕183号),验收中所提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武甲煤矿井田范围与崦山自然保护区重叠的部分已经国土部门扣除,并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
经研究,同意验收委员会意见,准予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你局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矿井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抓紧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手续,加快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建档管理工作。未取得有效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前,不得组织生产。
特此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8年6月1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8]70号
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善煤矿
18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汾西正新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善煤矿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长煤局规字〔2018〕13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汾西正新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善煤矿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2011年4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619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建设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汾西正新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善煤矿18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6个月,至2018年12月7 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8年6月7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平台据山西煤炭信息网消息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