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25个自然保护区52个省级发证采矿权退出总体方案的函》等文件精神,文山市政府决定依法关闭4座因矿区范围与文山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叠的矿山。
被依法关闭的矿山为云南文山金驰砒霜有限公司东瓜林矿区铁矿、文山州山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厂锌银矿、云南省玉溪市天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官房铅锌矿、文山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雷家寨硅石矿。被列入关闭矿山名单的企业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依法依政策关闭到位。关闭工作由关闭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等市属有关部门配合工作,确保矿山按要求关闭。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借故滋事,阻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下一步,文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心工程,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守住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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