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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09/06186 作者:佚名
导读:全体市民朋友、社会各界: 《黄冈市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6年5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依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自即日起30日。欢迎社会各界、全体市民以电子邮件、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意见投送

全体市民朋友、社会各界:

《黄冈市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6年5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依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自即日起30日。欢迎社会各界、全体市民以电子邮件、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意见投送邮箱:250671673@qq.com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黄冈市西湖三路市规划局技术审查科,注明余家潭、蔡家潭控规意见。邮编438000(详细公示方案请见规划局网站:http://www.hbhggh.gov.cn/ )

联系电话:8694022

联系人:王女士

黄冈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响应黄冈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有效保护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的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其建设发展,营造自然优美的生态景观,特编制《黄冈市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余家潭、蔡家潭生态区(以下简称“规划片区”)东抵江北一级公路、南至东门路、西接三台河西路、北起鄂黄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26.06平方公里。

第3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严格保护各类生态要素,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2、坚持规土合一原则。切实尊重各类生产要素,维护近郊田园风貌。

3、坚持主动策划原则。提前管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促进产业功能发展。

4、坚持城乡统筹原则。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

5、坚持利于管控原则。结合生态用地重要性评估,划分空间管制区域,分区分类分级提出管控要求。

6、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切实推进生态区保护,从各类空间管制区域的功能设定到管控要求制定均遵循利于操作且便于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 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第4条规划目标

主动保护规划片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的产业功能协调发展,践行“保护发展、双轮驱动”的规划理念,将规划片区打造成为鄂东生态保育示范区、武汉城市圈半小时经济圈就近休闲目的地及黄冈新型城乡统筹示范区。

第5条 功能定位

发挥余家潭、蔡家潭地区“近郊”“生态”“人文”三大优势,重点突出“生态融合”“文旅互动”“古今交汇”“活力释放”“主客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湿地为基底,以在地文化为内涵,以休闲旅游产业为支撑,打造黄冈最具生态品位和乡野活力的生态休养人文实践区。

第6条 建设规模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26.0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46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3.97万人。

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7条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三区一心、两核多廊、一环多点”的总体结构。

“三区”:乡村民俗体验区、湖荡风光游赏区、城市文化休闲区;

“一心”: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两核”:余家潭、蔡家潭生态核心;

“多廊”:生态景观廊道;

“一环”:沿湖生态游憩环;

“多点”:湖畔景观节点。第8条居住区用地

规划一类居住用地11.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5%,布局在世纪大道东侧。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37.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70%,集中布局在路口镇区。

第9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6%。

第10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9.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13%。

第11条 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162.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49%。

第12条 市政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面积2.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3%。

第13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2.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3%。

第四章 用地开发强度

第14条 强度分区

结合规划片区生态景观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体系,规划片区分为三个强度分区。

强度一区主要包括路口镇区城际铁路站点商圈和东门路-世纪大道交叉口商圈,地块容积率为2.0-3.5。

强度二区主要包括建设大道两侧区域,地块容积率为1.5-3.0。

强度三区为邻近世纪大道、中环路、武黄高速公路的区域,地块容积率为1.0-2.5。

第15条 高度分区

依据规划片区的总体风貌格局及景观视线分析,结合强度分区及空间管制要求,确定各地块的建筑限制高度。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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