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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晚上9点40分左右,青阳县乔木乡街道上一家店铺业主报警说他门前有一辆大货车失火了。
青阳县公安局乔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民警现场确认了这辆罐装水泥车的左后轮起火,同时了解到车辆罐体是空的,没有爆燃、爆炸的可能性,于是就组织周边群众共同灭火。
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半个小时后,火终于被扑灭,幸运的是罐装水泥车只有左后轮胎和轮毂轻微受损,损失并不大。
虽然通过民警和群众的齐心协议将火扑灭了,使损失降到了最低,但还是要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类似的情况千万不要盲目施救,应迅速拨打救援电话,在确认无可燃性、可爆性的情况下进行施救!
来源:池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潘孝胜
编辑:毕健健
审核:张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