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政,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安徽省提出,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当地政府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据介绍,新政对已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不强制进行户籍转换,同时,农民还可继续保留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以及其他宅基地的使用权。退出的宅基地在还耕、还林后,新耕地、林地的经营权仍继续归农民所有。
此外,安徽省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限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要求,今后要进一步落实市、县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提高房地产市场分析研究能力,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大问题,抓好金融、税收等相关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