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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在能强拆房子吗?

2018/09/06105 作者:佚名
导读:【摘要】 在我国房屋拆迁已经是普遍现象,为改造新农村,建设现代化城镇,大量房屋,违建房,棚户区都面临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人想要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在得到更大利益之前拒绝配合相关的拆迁工作。那么就出现了强拆房屋的现象,也有更多的钉子户

【摘要】

在我国房屋拆迁已经是普遍现象,为改造新农村,建设现代化城镇,大量房屋,违建房,棚户区都面临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人想要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在得到更大利益之前拒绝配合相关的拆迁工作。那么就出现了强拆房屋的现象,也有更多的钉子户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抵抗,也就出现了更大的矛盾,下面是对强拆房屋进行的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介绍】

某地政府拆迁房屋及征收土地已经做出公告,写明具体补偿方案,刘某因不服公告中具体的补偿数额而拒绝签字和搬走,依旧在房屋内生活,而有大部分人因不满补偿条件与刘某一样拒绝拆迁。之后因调解不当发生冲突,村民与政府之间处于僵持状态。某日,因刘某外出,政府施行强行拆迁房屋行为,因家人都不在家,所以无人受伤,而房屋已成废墟。故此刘某与村民一起状告当地政府强拆房屋。

【杰睿说法】

本案中,因家人不在家造成强拆是否合理合法。强拆房屋是不能的,但是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

因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使得农民及被拆迁户有了合法的途径解决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但还有一些偏远地区的补偿款数额较低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深,使一些部分不法部门及承包商有利可图,使用暴力方式强行拆迁和使用威胁等手段达到目的,严重影响国家及我党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层出不穷的报道以及流血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水面,而我国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在积极解决问题。所以在之后的生活中有相关问题请您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但保护你的安全,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用正当的手段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也欢迎来杰睿律师事务所咨询及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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