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交通管制及噪音控制
公 告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三天进行,考点分别设在一中、二中两所中学,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就高考期间的交通管制、噪音控制等事项作如下规定并予公告。
一、实行交通管制
1、6月6日14:00至6月9日12:00对考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一中、二中考点的门口路段左右各50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禁止行人停留和围观。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运送试卷、接送监考教师、考试巡视车辆除外),确保考点门口道路畅通。
2、禁止营运车主将车停放在考点门口,严禁在考点周边抢拉客源,堵塞和妨碍交通。
二、严格控制各种噪音
1、噪音管控范围:东起南丰水泥厂经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沿龙城大道经县二中转狄公路,经狄公湖、枫门王小区至铁路线;南以铁路为界(含芙蓉墩镇凉亭村牌楼宗、大屋谌等村庄);西起培罗成大道西端,沿龙城大道转博文北路经渊明小学至芙蓉墩镇江河堤;北以长江为界。
2、噪音管控期:6月4日18:00至6月9日12:00,歌厅、舞厅、广场等各种娱乐场所、室内外装潢装修、店面广播广告、居民生活噪音声源等必须关闭,禁止各种车辆使用喇叭进行广告宣传,严格控制校内噪音声源。消除一切影响考生休息、考试的噪音。
3、建筑工地噪音管控
(1)高考严管期:6月6日14:00至6月9日12:00,各建筑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2)限制噪音期:6月4日至6月6日,在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禁止施工时间:每天12:00至14:00和20:00至次日8:00。
三、严禁在各考点门口摆摊设点
上述公告,全县公民应自觉遵守,有关部门派人督查,发现有违反上述公告内容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彭泽县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