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是将汽油加注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密闭运输回油库进行环保回收的关键设备,其油气回收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关系油气运送环节油气回收的成效。
近日,余杭区环保局对辖区内4家油罐车经营单位的7辆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测,共发现检测不合格车辆3辆。从本次抽查的情况来看,检查车辆均配套有完整的油气回收系统及底部卸油系统,主要存在油气回收阀、量油孔、软性密封件等功能失效的问题,目前余杭区环保局已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开展立案调查。
▲ 执法人员对油罐车设备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近年来,市、区两级环保局全面加强辖区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实施专业检测,使全市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合格率稳步提升。此次我局对油罐车油气回收问题开展立案调查是市内首例,有效的促进了各油罐车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意识,推进油气回收工作实现从储运到销售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推动油气回收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来源:余杭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