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
5.0.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5.0.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内。
5.0.3幕墙的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5.0.4点支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5.0.5幕墙防火隔断,按其不同隔断形式的投影面积计算。
5.0.6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0.7光棚的水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见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光棚面积内。若水槽与光棚的材质一不致的,其水槽另行计算。
细部装饰及栏杆工程6.0.1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6.0.2装饰件安装,按件或套计算。
6.0.3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6.0.4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立柱所占的长度。
6.0.5弯头,按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