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的简介:
光缆(optical fiber cable)是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缆心,外包有护套,用以实现光信号传输的一种通信线路。由光纤(光传输载体)经过一定的工艺而形成的线缆。光缆是为了满足光学、机械或环境的性能规范而制造的,它是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光缆主要是由光导纤维和塑料保护套管及塑料外皮构成,内没有金、银、铜、铝等金属,一般无回收价值。
构成:
一般是由缆芯、加强钢丝、填充物和护套等几部分组成,另外根据需要还有防水层、缓冲层、绝缘金属导线等构件。
历史:
1976年,美国贝尔研究所在亚特兰大建成 光纤通信实验系 统,采用了西方电气公司制造的含有144根光纤的光缆。1980年,由多模光纤制成的商用光缆开始在市内局间中继线和少数长途线路上采用。 单模光纤制成的商用光缆于1983年开始在长途线路上采用。1988年,连接美国与英法之间的*条横跨大西洋 海底光缆敷设成功,不久又建成了*条横跨 太平洋的 海底光缆。中国于1978年自行研制出 通信光缆,采用的是多模光纤,缆心结构为层绞式。曾先后在上海、北京、武汉等地开展了现场试验。后不久便在市内电话网内作为局间中继线试用,1984年以后,逐渐用于长途线路,并开始采用单模光纤。 通信光缆比铜线电缆具有更大的传输容量, 中继段距离长、体积小,重量轻,无 电磁干扰,自1976年以后已发展成长途干线、市内中继、近海及跨洋海底通信、以及 局域网、专用网等的有线 传输线路骨干,并开始向市内用户环路配线网的领域发展,为 光纤到户、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提供传输线路。
基本结构:
光缆的基本结构一般是由 缆芯、加强钢丝、填充物和护套等几部分组成,另外根据需要还有防水层、缓冲层、绝缘金属导线等构件。光缆由加强芯和缆芯、护套和外护层3部分组成。缆芯结构有单芯型和多芯型两种:单芯型有充实型和管束型两种;多芯型有带状和单位式两种。
外护层有金属铠装和非铠装两种。
1、一般规定
1.1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施工过程中不应小于20倍。
1.2 布放光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瞬间*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100%。主要牵引应加在光缆的加强件(芯)上。
1.3 光缆牵引端头可以预制也可以现场制作。直埋或水底铠装光缆,可作网套或牵引端头。
1.4 为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光缆,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应加入转环。
1.5 布放光缆时,光缆必须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光缆布放过程中应无扭转,严禁打小圈、浪涌等现象发生。
1.6 光缆布放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牵引长度、地形条件、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中间辅助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1.7 机械牵引用的牵引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牵引速度调节范围应在0~20米/分,调节方式应为无级调速;
2)牵引张力可以调节,并具有自动停机性能,即当牵引力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发出告警并停止牵引。
1.8 布放光缆,必须严密组织并有专人指挥。牵引过程中应有良好联络手段。禁止未经训练的人员上岗和无联络工具的情况下作业。
1.9 光缆布放完毕,应检查光纤是否良好。光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