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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进绿色发展 向过剩污染产能“开刀”

2018/09/06270 作者:佚名
导读:5月28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此前,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赴各地开展调研,并专门赴连云港市灌云县、盐城市大丰区了解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环

  5月28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此前,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赴各地开展调研,并专门赴连云港市灌云县、盐城市大丰区了解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建议,要推进绿色发展,坚决向过剩污染产能“开刀”。

去年我省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全面开展“263”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环资城建委员会调研显示,全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趋好,但局部还有反弹。比如,由于徐州、宿迁空气质量下降,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较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调研报告显示,我省长期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及过剩产能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变和化解。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严峻,去年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二级标准,其中徐州未实现“大气十条”目标。一些地方空气质量改善出现“天花板”效应,各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基本到位,治理潜力不大。从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排首位的盐城来看,近年来该市PM2.5年均浓度连续大幅下降,但要实现2020年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难度很大,且输入性污染很难控制。

水环境质量改善难度不断增大,重点排污口临近海域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太湖富营养化的藻型生境尚未改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年积累的环境风险隐患仍较突出,存在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失衡、减存量压力大、缺乏处置利用技术、转移渠道不畅通等情况。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江苏段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超过2亿吨,给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带来巨大环境风险。一些地区备用水源地至今未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水平有待全面提升。沿海一些化工园区污染较重,威胁近海岸生态环境安全,去年近岸海域水质有所下降。

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尚未完成,修复成本巨大,危废安全处置设施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等恶意违法现象。同时,一些地方和单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治污攻坚的合力尚未形成。

调研报告指出,按照国家要求,今后五年要消灭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的比例要达72%,时间紧、压力大,不进则退,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对蓝天保卫战进行倒计时,逐级分解落实考核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对未完成的地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调研报告建议,对实现环境整治达标无望的地区,不仅要依法实施区域限批,还要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大幅削减重污染行业产能。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群众举报多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沿江和太湖地区,试行乡镇人大主席团听取同级政府环境报告的制度,提升基层政权组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沙安勤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土壤修复治理的议案》。环资城建委员会为此进行专门调研发现,我省关闭大量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近年来又关闭6500多家小化工生产企业,历史遗留地块数量较多,污染状况不明,成为潜在安全隐患。苏南地区土壤重金属、多环芳烃污染问题和苏北地区农药残留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环资城建委员会提交议案审议报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明年上半年安排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促进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土十条”规定。建议强化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争取在2020年底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做到摸清污染家底,建立污染台账,全面进行管控。(王晓映)

作者: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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