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地网接地线及导体截面不足,或对系统发展规划的短路电流分析结果偏差较大,使接地线及导体的截面不能满足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2、对接地装置施工防机械损伤、防腐蚀问题重视不够,或根本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3、接地装置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够,垂直接地体间距过小,焊接质量不合格,没按设计规定进行规范施工,地网材料选用了不合格的产品。
4、接地体连接不正确,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了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变压器,没有采用专用的接地线。
5、独立避雷针没有设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或该接地装置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小于15m。
6、土壤电阻率偏高,没有按规程要求正确选用降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