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公墓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生命支持系统的活力,包括园区生态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弱,以及园区内外物质代谢链的闭合、循环和滞竭程度。公墓可持续能力的提高和维持有赖于对公墓环境、经济和文化因子间复杂的人类生态关系的综合规划及系统管理。
生态公墓充分考虑和利用生物之间的空间需求、生存竞争、食物链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顺应(或营造)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以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性。生态公墓还包括节能、环保、高效益、低维护等内容。生态公墓的建设与发展应当贯穿景观生态理论,增强公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既满足当代的人的需要,又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不构成危害的发展,亦即谋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的发展,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在保持和增强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当代人需求,提高公墓整体服务质量。
参照生态城市的相关标准,我们可以初步确定生态公墓的基本标准:
1.布局合理
公墓布局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把公墓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建立良好宜人的殡葬活动环境空间,使公墓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充分体现文化品位和个性特征,坚持继承传统殡葬文化,保持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使公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形成独具特色的公墓人文、自然景观。
2.基础设施完善
生态公墓具有高效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不仅物流、人流、信息流等设施完备,而且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也应齐备完善。公墓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信息、交通道路、消防、应急救援等系统,公墓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是衡量一个公墓基础建设水平、公众服务能力和预警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指标,生态公墓要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95,而且确保设施完备、高效、稳定。
3.环境质量高
殡葬活动需要一个清洁安全的环境,殡葬活动污染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经无害化处理的园区垃圾数量占园区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90;污水处理率(指园区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80,再生水利用率(指园区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处理量的比率)≥50。
生态公墓不仅要求空气、水、声学等环境质量达标,而且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公墓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300,物种多样性(生物的多样性的重要组成的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0.5,本地植物指数(指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0.7,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的地面)的比重≥50,建成区的绿化的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公墓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50,环境的噪声的达标区覆盖率≥95。
4.社会环境稳定
生态公墓不但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必须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伦理和道德的稳定社会环境。生态公墓的管理者和殡葬活动者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公众自觉参与环境管理率高。生态公墓实施文明的殡葬消费,严控废物产生,一旦产生废物应按设定的方案进行回收、再生和再利用。
如公众对公墓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指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公墓安葬遗体或骨灰数的1)对公墓生态环境满意(含基本满意)的人数占被抽查的公众总人数的百分比]≥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