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 通讯员 刘丹丹)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漳平一开发商因未消防竣工验收便交房,于近日被当地消防部门处罚。
据介绍,7月4日,漳平消防大队监督员检查漳平市名仕大厦商住楼项目工程时,发现该项目工程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便已向个别住户交房使用,给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联系该商品楼项目开发商负责人,说明此项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漳平市磐石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5000元处罚。
目前,该公司已经着手办理相关消防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