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盘点控制
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在实施以上四项控制的基础上,还必须实施必要的清查盘点程序。具体要求是:对库存现金的收付款业务,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要清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会计主管人员还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复核性清查盘点;对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由出纳人员随时与银行进行对账,由会计主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复核性核对。
定期轮岗控制
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一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在一个岗位上时间过长而产生渎职倾向,二是为了便于在轮岗的人员交接过程中,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银行结算方式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与各方面发生往来结算业务,这些结算业务,除少量按现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以外,大部分都需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办理收付款项。所谓转账结算,是指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往来款项,不采用现金收付,而是按照规定的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将款项直接从付款单位账户转账划拨给收款单位账户的一种货币清算行为,也称非现金结算。根据现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国内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支票结算方式。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凡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采用这种结算方式。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是指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4、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5、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只要收款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即可办理款项的结算,它既可用于同城结算,又可用于异地结算。
6、汇兑结算方式。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划拨款项简便、灵活,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7、信用卡结算方式。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其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8、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