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县建立健全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市县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美丽乡村一般整治村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同时,在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的基础上,计划整合各类资金5000余万元,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所需。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清运建筑生活垃圾3800余吨,新建垃圾填埋场18个、垃圾转运站30个、垃圾回收点270余处,拆除违章、废弃建筑70余处,新增污水处理设施4处,疏通河道沟渠60余公里,硬化村组道路70余公里,建成文化活动广场10处,完成集镇仿古改造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