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的通知
新建造函字【2019】9号
为提高我区计价依据编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以适应新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按照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任务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现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尽快组织本地区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附电子版)。
联 系 人:刘小玄
联系电话:0991-8843870
联系邮箱:1209847593@QQ.com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序号 | 章节名称 | 定额名称 | 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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