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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2019/07/23447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全省住建行业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的工作部署(鄂建办[2015]258号),定于6月6日-6月16日对全省住建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鄂建办[2016]16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全省住建行业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的工作部署(鄂建办[2015]258号),定于6月6日-6月16日对全省住建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内容

督查对象: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督查内容: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脱钩改制或与主管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以下简称“五分开”)的情况。

二、督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本次督查工作分两个工作组。

第一组组长:刘中强

成员:华桦、王波

督查地区: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孝感市

第二组组长:吴青山

成员:左虹、周翔

督查地区:襄阳市、荆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咸宁市

三、督查程序和方法

﹙一﹚听取脱钩改制工作情况汇报;

﹙二﹚对督查对象逐家检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

﹙三﹚督查人员填写《督查情况记录表》并由被督查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实事求是汇报脱钩改制工作情况,客观真实的反映存在问题和处理办法;

(二)督查工作组对督查对象要逐家检查,对已完成脱钩改制或“五分开”的企业,要到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对仍未完成“五分开”的企业,将报主管部门启动企业资质注销程序;

(三)督查对象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出资人情况;

3、企业专职人员名单、专职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专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016年财务账目、财务人员名单;

5、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相关房产证明;

6、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五分开”证明文件。

联系人:左虹

联系电话:027-51826489


文章来源:黄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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