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创新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力,跳出“年年核查、年年整改”的怪圈,拜城县积极探索有效举措,在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开启三种模式。
一、突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启“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一是把住源头。将实名制系统作为办理人员入编、变更职务职级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唯一渠道,严格规定单位在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时,必须通过实名制系统操作。做到系统外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二是注重实用。在各单位落实系统操作员的基础上,整合组织、编办、财政、人力社保等审核部门力量,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同步在线操作审核、数据比对。完善系统运行流程,促进系统用出实效。三是定期核查。定期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群里开展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核查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和信息数据库基础信息情况,要求单位限时补充完善系统数据,确保系统信息全面、真实、正确。
二、突出日常监管,开启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将工作重心从定期专项监督检查向日常监管转变,建立周、月、年三本帐。每周记账,对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在线审核,做好办理记录;每月对账,根据周帐办理记录,核查有关材料进行对账,提醒有关单位及时入网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并视情做好单位不及时办理事项记录;每年年审,在当年第四季度进行年审,核查实名制系统相关信息与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年末时,根据三本台账记录情况,对存在不如实上报机构编制相关数据、未及时办理人员出入编登记手续等情况的单位,在年度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三、突出“回头看”,开启追踪整改新模式。一是回访。建立监督检查回访机制,对在专项或日常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定期回访,追踪整改,做到不手软、不放松。二是严控。对于问题整改未到位的单位,暂停其相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待其整改完毕后方给予办理,从而有效保障整改落实到位。
20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