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系列指示要求,进一步推广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试点成果,从源头解决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据《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附件1、厦人社[2015]228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市新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创建主体
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创建要求
新建及在建施工的项目及其施工企业按照“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标准(附件1、附件4)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四、创建流程
1.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2016年9月30日前向市建设局登记(委托市建筑行业协会收件),并提交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申报表格(附件2);
2.“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交无欠薪项目部复核申请(附件3);
3.市建设局对“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进行复核(附件4),并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市建设局公布“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结果;
5.区管项目由各区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收件部门
2016年8月1日开始,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接收企业提交“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申报表”及“无欠薪项目部复核申请书”(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将按照申请情况分批进行复核。
六、创建结果处理
1.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工程项目的复核实行评分制,评价得分达90分及以上的项目视为创建达标。
2.依复核申请顺序,对积极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复核达标且成绩突出的项目,将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录良好行为记录C3档(社会责任方面)一次。区管项目由各区建设局负责推荐,推荐项目数量不得高于各区监管项目总数的10%。
3.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达标的项目,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
4.2016年10月31日后,“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建筑行业协会协助做好创建项目统计工作,由市建设局、市造价站在日常监管及合同履约检查中作为常规项目检查,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将按照相关检查标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将作为项目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积极参加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将列为各类评优评先优先推荐对象。
6.“无欠薪项目部”创建达标的项目发生欠薪事件,一经查实,撤销“无欠薪项目部”称号,并按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纳入“黑名单”管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茜 联系电话:0592-8068727
收件地址:七星西路166号造价大楼9楼
建筑行业协会劳务咨询部 邮箱:LWZXB@xmjx.org
附件:
1.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厦人社〔2015〕228号)(请自行到市建设局网站下载 网址www.xmjs.gov.cn)
2.厦门市无欠薪项目部申报表
3.无欠薪项目部复核申请书
4.厦门市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复核评价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