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正式印发实施。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对信息种类、信息内容、公示要求及时限都作了细致的要求,有利于打造公开、透明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市场,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双方信息对等,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通知》正式实施可能产生的疑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此作出解释:
问题一:为什么要发布《通知》?
答:《通知》是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细化、补充,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通知》结合是我市实际,为更好地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减少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的纠纷而出台的。
问题二:《通知》的实施会对市民产生什么影响?
答:市民以后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以在销售现场查阅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开发企业信息、项目信息、销售信息以及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信息。《通知》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市民的权益,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
问题三:此次《通知》有何亮点?
答:本次《通知》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重点在于推行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工作。项目周边影响因素是指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影响业主利益及可能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包括污染的土地、高压线路等购房人不易发现的因素。《通知》是全国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应当对项目周边影响因素进行公示。
问题四:如何保障《通知》的落实?
答:市住建委一直在开展销售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执法人员随机对我市在售商品房项目进行检查,若检查发现未按《通知》要求开展信息公示的情况,即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题五:购房人如何核实信息公示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存在隐瞒情况?
答: 购房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或者向相关政府机构申请公开信息以核对真实性。如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信息公示工作中故意隐瞒情况,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