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市市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了进一步规范比选人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服务周期: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具体时间应满足比选人的要求)
二、比选内容:
2017年和2018年度我局实施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
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或者在呼和浩特市以外注册,具有以上资质在本地设立分支招标代理机构;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履行合同;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伍百万元整。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至2017年3月13日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1213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贰份;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贰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贰份。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联系方式:0471---4612217
2.联系人:冯冠宙 范宇
六、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15日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1213室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完不退。
七、发布公告媒介: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