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启动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 申报新增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科技创新、高端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同时项目已确定建设资金来源,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
2. 为便于网络化管理,对2017年已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跨转为2018年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也应当按要求申请。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http://218.69.33.129/TJJW_K03/login/index.aspx)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可从系统主界面查询项目信息。
1. 新增项目申请(无需登录)。直接点击左侧“申报”按钮,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2.结转项目申请。使用现有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进行“项目结转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及时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工程建设处 张曙光,电话:28468171
系统技术支持 李冠初,电话:13820375421
邮箱:tjszdjsxm@126.com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