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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就“城市双修”“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

2019/07/26465 作者:佚名
导读:为全力推动试点工作,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地区和相关单位,对西宁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门源县、祁连县、天峻县“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国家、省级试点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城市双修”“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

开展“城市双修”“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有效手段。为全力推动试点工作,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地区和相关单位,对西宁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门源县、祁连县、天峻县“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国家、省级试点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以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统领试点工作。各试点市、县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自觉把“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和七大战略贯穿到试点工作全过程中,以生态修复推进城镇生态保护建设,以城市修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以城市设计推动城镇风貌塑造,提升规划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各试点市、县要加快“城市双修”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建设,完善项目清单,协调项目安排,建立考核督查机制,总结上阶段成绩,及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紧扣时间节点,认真查摆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是将“城市设计”工作落到实处。要将“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与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各层次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促进编制成果落实在法定规划中,以城市设计为抓手,切实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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