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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9/07/29456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宁建(机党)发〔2018〕1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宁建价党〔2018〕2号

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宁建(机党)发〔2018〕1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2月2日前完成)。支部要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集中不少于3个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党课辅导、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核心要义,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2月2日前完成)。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书、调查问卷、座谈等方式,面向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征求到的意见客观真实、全面深刻。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2月5日前完成)。支部班子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不好、工作作风实不实、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重点查摆以下15个方面的问题,即,是否存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不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的问题;是否存在机关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记录不规范、虚列内容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研究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工作事项、党建重点工作,党的领导弱化、虚化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是否存在党组织不按时换届、支部班子成员长期缺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虚构补记会议记录的问题;是否存在组织制度空挂空转,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标准和时限交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不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失之宽松软,不合格党员不及时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员队伍作风不正,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散漫,不守纪律和规矩,不讲诚信,阳奉阴违、口无遮拦等问题;是否存在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弄虚作假、照搬照抄、以旧充新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资料管理不严、缺少损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长期患病、家庭困难党员不过问、不关心的问题,等等。

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先锋模范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和“四个合格”,必须重点查摆以下14个方面的问题,即,是否存在理论学习不积极不认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理解不深不透,理想信念不坚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力度不大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阳奉阴违、不守纪律等问题;是否存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的问题;是否存在宗旨意识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缩水走样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是否存在调研走过场、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向群众学习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愿担责,没有担当精神,履行责任上推下卸,遇事推绕拖问题;是否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的问题;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文多会多、照搬照抄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时、不主动缴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不牢、道德缺失的问题等。

党支部和支部班子成员、党员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聚焦突出问题,形成条目式的问题清单。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发言材料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正反典型,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发言材料要杜绝千篇一律,避重就轻,把发言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支部书记要带头起草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个人的剖析材料要亲自撰写。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剖析材料进行审定,党员剖析材料由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审定。

(四)召开会议,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月9日前完成)。会上,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重点报告“15个方面”问题的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说明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具体责任,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及党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及不足。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检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党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2月9日前完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等情况进行,要将平时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时,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2月28日前完成)。党支部要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定的等次向党员本人反馈。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依据党员平时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报机关党委备案。

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制定过硬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厅机关党委备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厅机关党委将根据年内检查情况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要求

(一)支部班子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支部书记负责,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做好会议准备,向厅机关党委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案和申请,经审定同意后,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二)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8年3月上旬完成,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送厅机关党委。

 

中共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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