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事关保障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主体,统一披露方式。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制订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的实施进度。各县市(区)办事处纳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披露,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值收益和管理费用情况单独列示。
三、按照制度要求,确保及时披露。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督促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协调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并及时召开管委会年度会议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时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等信息(基础指标),并将披露信息情况分别报省级有关部门。
四、夯实基础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明确信息披露具体工作部门,组织信息、统计及财务人员,学习和了解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加强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数据的口径,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信息不完整或披露虚假信息的,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责令整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