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42号)、《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2014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建安劳保费的帮扶作用,我市将于2019年3月起开展历年应退未退工程项目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清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行业业务管理平台-劳保费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njs.gov.cn)查看建安工程劳保费拨付使用划分统计公布信息,核查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符合下列条件的,请抓紧时间到我局办理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退拨手续。
(一)工程形象进度达到25%以上;
(二)在指定银行已设立建安劳保费专户;
(三)已为本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专户开户办事指南》和《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拨付指南》,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其他”查询。
三、退拨办理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楼1504室;联系电话:0771-5521719。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