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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扎实推进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

2019/08/02301 作者:佚名
导读: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青海省工商局、西宁海关根据《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我省扎实推进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青海省工商局、西宁海关根据《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今年是海关管理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开展“多报合一”的第一年,为确保年报工作平稳过渡,青海省工商局与海关通力合作,抓紧改造公示系统,按照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的《年报文书》、《技术方案》、《数据规范》、《网页模型》和《企业名单》,逐项对公示系统进行改造,至4月27日已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为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全省海关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已通过企业年报公示系统进行2017年度年报。此外,省工商局负责人还介绍,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止日期前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非海关管理的企业年报内容、报送时间不变。

2018-05-31


文章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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