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我局积极配合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管,重点查处建筑工地泥浆水、施工废水、临时生活污水的乱排乱放问题。在治理查处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项目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参建企业不重视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市各级部门的督办,不同程度地违规排放黄泥水、施工废水等,且拒不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有关要求,现对以下存在上述问题的项目及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玉洞-坛兴村)施工总承包土建3工区;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02标土建10工区;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国凯大道-金桥客运站)施工总承包03标15工区;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南宁恒大华府项目;建设单位:南宁耀世龙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名称:千方·百境;建设单位:广西千方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六、项目名称:万科城北区项目;建设单位:南宁市万科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