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标准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去年在北京召开的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给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李克强总理出席了大会并发表致辞,也明确指出要把标准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标准全面提升推动产业升级;要更好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深化标准改革的意见和方案。今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首次单独将树立标准权威列为全国住建行业九大任务之一。这些充分表明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越来越重要。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体系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去年,住建部印发了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意见中也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提升标准的性能指标,提高标准水平、培育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复审、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制定的信息沟通、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说,无论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政策环境、市场条件还是建筑企业转型发展的内在需求,都已经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就需要我们出台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化制度来规范、引导和约束。
目前全国共有20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宁夏、山东2个省(自治区)出台了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政府规章。为建立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建设市场行为,促进建设工程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亟需出台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9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的适用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衔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职责范围保持了一致。
第二章是“管理职责”。界定了管理职能。明确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同时对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进行界定。
第三章是“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规定了工程建设标准由我厅统一计划、审批、发布、管理,并按照我厅与省质监局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意见,在下达计划后抄送省质监局,在发布时会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且采用(5000-5999号段)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专用号段。同时规范了标准编制程序,规定了复审制度,并根据国务院和住建部标准改革意见对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制定原则等相关要求做出了规定,鼓励社团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是“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标准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监督等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为了提高建设队伍的整体技术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规定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同时对外省标准的认可、标准的解释、标准员制度的实施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规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对检查内容、形式进行了规定,并明确对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平台予以记录。同时规定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开展综合评估,判断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章是“附则”。规定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