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发〔2016〕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将《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我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属于行政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1.继续精简权力。对国务院要求取消的10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核准,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变更台标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级资质认定,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初审,大坝竣工验收)州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印发《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严格执行,不允许搞变通。
2.做好省级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对省政府下放的13项(临时排污许可证核发,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前置审核,引种邻省审定的主要林木良种审批,在航道内挖沙取石等影响通航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从事船舶工作的人员的考试及发证,新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零星项目建议书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费者投诉行政调解,使用采标标志企业备案审查,对船舶进入禁航区进行日常监管,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没有要求必须由州级实施的,一律下放到县(市)。印发《州级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县级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严格执行,不允许搞变通。
3.弱化州级审批权限。对州级目前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216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凡是没有要求必须由州级办理、县(市)具备承接条件的,再下放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41项(详见《州政府拟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到县级。印发《州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严格执行,不允许搞变通。
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取消事项、保留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5.健全完善权力清单。(1)对州、县两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权力清单管理,决不允许“单外有权、单外行权”;(2)组织编制完成全州120个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权力清单管理体系。
牵头部门:州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粮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工商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属于投资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1.梳理公布事项目录。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要求,梳理出州、县两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要求,梳理并公布州、县两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事项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竞争性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一律实行市场定价。
2.规范投资审批事项办理。州、县两级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
3.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监管。(1)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不得自行提高资质资格要求;(2)对评估评审、房产中介、婚介等中介组织,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五脱钩”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中介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粮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工商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属于职业资格改革专题组职责)。
1.梳理公布事项。梳理并公布国务院、省政府近年来予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待省人社厅出台《贵州省职业资格目录》后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
2.严格职业资格管理。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地税局、州安监局、州农委、州卫计委、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审计局、州商粮局、州质监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食药监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属于商事制度改革专题组职责)。
1.降低企业准入制度成本。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推进“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对个体工商户,年内要实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
2.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牵头部门:州工商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编委办、州质监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人社局、州统计局、州工信委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五)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属于收费清理改革专题组职责)。
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部门: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民政局、州质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粮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水务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规范行政审批办理(属于行政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1.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
2.大力推行并联审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要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并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印发《黔西南州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
3.压缩办理时限。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要在法定时限压缩一半的基础上,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要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必须当场办结。公布《黔西南州当场办结事项目录》。
4.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
二次补报材料的要严肃问责。
牵头部门: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粮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工商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二)实施公正监管(属于商事制度改革专题组职责)。
1.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诈侵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行为。
2.改进监管方式。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落实“双告知”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州县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随机检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2017年实现全覆盖。
3.推进综合监管。加强对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和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城。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申报工作。通过设立州级行政执法机关派出机构的方式,赋予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行政执法权
4.加强信用监管。实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将银行、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信用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公示,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每年开展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构建黔西南州企业诚信网络。
5.拓宽监管渠道。州宣传、文体广电等部门要组织“市场监管全州行”等活动,在州广播电视台、黔西南日报开设“金州放管服”专栏,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采取明察暗访、“微服私访”等方式对市场主体违法生产经营、监管部门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采访、报道、曝光,对正面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严格监管良好氛围。建立举报激励机制,涉及职能监管部门要开设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公众参与监管,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让群众监督有底气、有动力。
牵头部门:州工商局。
责任单位: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粮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质监局、州人民银行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属于投资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实施力度只增不减。基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县以下延伸,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农村中小学校医配备四个全覆盖按期完成。创造条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保健等社会事业,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广电局、州农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委、兴义供电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属于投资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的就业、住房、社保、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筑牢民生保障“网底”。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下功夫,通过脱贫攻坚推动其他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通过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住建局、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广电局、州农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三)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属于行政审批改革专题组职责)。
1.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夯实基础、完备设施,全州政务服务中心要免费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复印服务,切实增强政府服务能力。9月底前梳理出全州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年内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
3.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对落地建设的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项目审批代办中心要提供全程代办、无节假日代办和“一站式”服务。对已建成、暂未取得生产资质和环评审批的项目,要指定专人全力帮助企业协调,确保尽快投产。
4.加快形成良好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牵头部门: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商粮局、州人社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电子政务办等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四、试点创新
我州将兴仁县作为全州“放管服”改革试点县,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下列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一)全面下放权力。州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要求必须由州级实施的以外,全部下放兴仁县办理。推进“证照分离”、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
(二)创新审批方式。推进网上行政审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行政审批外,所有审批事项一律上网运行、动态管理;争取申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探索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入库纸质证照。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扩大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综合执法试点范围,探索将职能相近的监管部门合并重组,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新生事物实行审慎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打造“数据铁笼”。
(四)创新服务方式。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实行新设立企业准入集中受理;开发便民服务APP软件,将政府服务搬到手机上;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实现政务服务“一号通”。
试点单位既要注重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又要注意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对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没有违法违纪的,要提高宽容度,保护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对确需纠正的,要区别对待,对事不对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将相关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分管领导要负责抓好落实,一抓到底,确保工作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要到一线组织研究、现场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不折不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调度、督办。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协调,主动推进。责任部门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不能简单说“难”、说“不”,甚至人为制造障碍。
(二)细化措施,挂图作战。各级各部门要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聚焦突出问题,逐项精细研究,拿出实招硬招新招,实现攻坚拔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明确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攻坚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逐一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要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纳入各级目标绩效考核,做到有安排部署,有推进督查,有考核奖惩。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督查和工作难点、重点、关键的专项督办,对工作推动不力、打不开局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该通报的要通报,该训诫的要训诫,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州监察局要加大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提交的情况要及时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对阻碍、推诿“放管服”改革,影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敢于碰硬、“枪打出头鸟”,坚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