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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关于印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9/08/08816 作者:佚名
导读:考核体系设置。一是亿元投入与产出的耗地类指标。包括: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量指标和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下降率指标。二是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指标。由土地供应率和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率2个指标组成。三是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类指标为60分,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类指标为40分。

经市政府同意,今年11月28日市政府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的通知》(淮政办秘〔2016〕13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考核办法》的出台背景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以及《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60号)实施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提升,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市土地利用水平仍然比较粗放,工业化、城镇化用地仍然存在圈大用小的现象。

2015年7月30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淮北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15〕13 号),将制定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办法作为我市实施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需要尽快出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政策文件,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为着力点,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保障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考核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我市国土资源空间布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考核办法》的起草思路

《考核办法》起草的主要思路:一是注重把握国务院精神,落实国家关于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二是加强与省政府以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衔接,充分吸纳其中行之有效的举措。三是明确新常态下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四是继续深化共识,转变用地观念,压实各级政府和开发园区责任,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及新型城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关于《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主要包括考核对象、考核体系设置、考核组织领导、考核结果应用四方面内容,共11条。

(一)考核对象。主要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考核。其中,新型煤化工基地考核评价结果不参与评比。

(二)考核体系设置。一是亿元投入与产出的耗地类指标。包括: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量指标和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下降率指标。二是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指标。由土地供应率和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率2个指标组成。三是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类指标为60分,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类指标为40分。

(三)考核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组织,成立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

考核实行动态考核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作为对各县区、市开发区、新型煤化工基地土地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一是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并通报表扬;二是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将考核结果抄送淮北市委市政府目标办,作为考核评价各县区、市开发区、新型煤化工基地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淮北市信息公开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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