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北京市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9/08/081296 作者:佚名
导读:为提高轨道交通建设从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提升岗位技能水平,营造培训教育氛围,推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持续向上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2017年3月份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提高轨道交通建设从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提升岗位技能水平,营造培训教育氛围,推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持续向上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2017年3月份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高岗位技能履行主体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员丁胜任领导小组组长,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树奎、罗平,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孝贵、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石向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凌振军、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魏吉祥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管机构主管领导、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3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启动动员大会,部署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宣贯《2017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绿色安全建造指导意见》,通报开复工检查情况等。

(二)组织节后开复工检查。2月下旬,建设单位应组织节后开复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轨道交通工程节后开复工手续、入场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轨道交通工程开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对参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行政处理,并动态记分。

(三)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宣传活动。3月份,轨道交通各标段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质量月横幅、标语等,现场设安全质量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质量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质量月活动氛围,在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中宣传安全质量知识,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四)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3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三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责任体系、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典型案例等内容,交流安全质量管理经验,推动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五)开展岗位技能竞赛。

1、3月中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以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六届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发)。通过参赛人员(安全监理、安全员)对起重吊装作业进行现场监理、监督,对吊装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考察参赛人员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知识运用能力。

2、3月中旬,组织开展以技术员现场技术交底、工班长班前讲话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六届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发)。通过参赛人员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来叙述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与要求,强化安全质量技术措施、要求在不同管理环节、岗位中的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识图、撰写与组织技术交底、班前讲话能力,使每一位一线作业人员都掌握安全质量技术要领,将安全、技术措施与要求落到实处。技术员现场技术交底、工班长班前讲话拍摄形成视频资料留存,并报市监督总站。

3、3月中旬,项目经理主讲入场安全教育公开课。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标段项目经理要组织做好节后复工入场安全教育,主讲节后复工入场安全教育公开课,将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做实,把安全要领、注意事项等讲透,使作业人员通过接受培训,真正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素质。项目经理安全教育公开课要拍摄形成教育视频资料留存,并报市监督总站。

(六)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执法检查。3月下旬,开展防水及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关于加强轨道交通防水施工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4]12号)及《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京建法[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督促参建单位加强防水和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

(七)组织召开第六届安全质量月活动总结会。4月中旬,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活动月总结会,对安全质量活动月表现突出单位提出表扬,通过总结表扬,形成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意识,进一步促进参建各方加强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管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的认识,明确 “安全质量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宣传,营造有利于轨道交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制定好技能竞赛方案,统筹办好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企业指挥部、监理单位要积极组织所属标段参加岗位技能竞赛。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参建单位要注重“安全质量月”活动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附照片或音像、视频资料)报市监督总站。

联系人:毛海超 何力威

联系电话:83297865 83297596

邮箱:dtz411@126.com。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