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关于《通知》出台的背景
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注重共享发展,坚持民生为本,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工程,通过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利益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广泛欢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也予以充分肯定。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省、市政府每年制定出台实施通知,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进取之年。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在共享发展上见行动,根据中央、省最新精神,市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7〕11号),对于项目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17年我市继续实施34项民生工程,其中省定项目33项,我市自定项目1项。在项目安排上,2017年新增6项,提标扩面5项,整合归并6项,继续实施23项。
由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没有任务,实际实施32项(含自定项目1项)。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等6项。
(二)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提高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等3项财政补助标准,扩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2项覆盖范围。
(三)整合归并6项民生工程。原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合并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继续实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合并为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提标扩面项目继续实施。原就业技能和新型农民培训并入新增的技工大省培训提升工程。
(四)继续实施23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23项民生工程。
三、关于民生工程项目分类
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分为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6大类。
(一)扶贫工作(10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二)“三农”工作(5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三)就业创业(2项)。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
(四)社会保障(7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教育文化(5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5项)。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四、关于《通知》的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7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通知》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安排,强化托底保障。科学把握34项民生工程的定位和内涵,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补齐民生短板,提高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平衡性。
(二)落实责任,建立分工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细落实落具体。
(三)精准实施,加强过程管控。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民生工程实施的操作性和精准度。注重过程管控和序时调度,促进各地对标看齐,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提升绩效,注重考核奖惩。健全督办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跟踪问效、考核评价体系,在政策完善、制度设计等方面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
(五)注重舆情,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切实增强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